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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锐教授国家社科规划课题完成结题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9-01-13  点击:


温锐教授主持的2013年国家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家庭农场发展机制优化研究”培育和推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发展指导,在重新认识半个多世纪来经历否定之否定的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经济的基础上,通过理论与政策文献综述立于理论认识与政策实践两个前沿,选择理论研究要深入与实践政策要优化的四个前沿问题,实现学术理论与实践政策的对话,建立学理共识,找准突破口,破解现实问题,形成政策优化的建议,形成了项目研究成果的四点建树:

1.论证了家庭农场在中国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家庭农场:中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优选经营模式》等5篇论文,针对 “外来论”“过渡论”“唯规模”,论证了家庭农场是中国两千多年农业发展史上的内生优选经营模式;也是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基础与经营主体的主体;在中国特色现代农业中具有动态“精准规模”、市场有效实现科技应用与分工、三产融合发展三大独特竞争力;也成为新时代人民实现有限发展观、食品品质与安全和个性自由发展三方大生产生活新追求的载体。创新性阐述了家庭农场在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2.论证了利于家庭农场发展的准确界定。家庭农场的界定本不是大问题,但在目前中国经济体制下,它却成了争补贴及阻碍发展的重要问题。课题成果认为,界定应分两个层面:一是定义,二是定义基础上的具体界定;“定义”应是惟一的;而“具体界定”则是多样的。由于目前界定将“定义”与“具体界定”相混淆,结果“定义”就有规模、农收、雇工等数量和职业等多而且乱的设定,影响丰富实践发展的创新空间。课题组建议,所谓的“专业大户”是当年“家庭农场”没有被认可时的替代词,现在应回归家庭农场队伍;家庭农场的权威定义,只要抓住“家庭经营”和“适度规模”二个主要特征,既与大农业公司区别,又与众多家庭小农户相区别;而各省市甚至市县的“具体界定”则应丰富多样,不必加以具体规定。“界定”应立足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而非相反。

 3.家庭农场发展主要受制于土地权益体制的制约。优化家庭农场发展机制,核心是解决土地为主的生产要素流动机制的严重制约;它涉及农民土地权益并引发农村金融、科技、保险、居住自由(市民化)等系列大问题针对近百年来农地改革误入的公权“所有制统吃”陷阱和长期只在从属性使用权、经营权、租赁权或由其引发的金融等要素空谈农民土地权益改革的问题,课题认为,深化农民土地权益改革的关键点,必须走出近百年来误入的公权“所有制统吃”陷阱,将国家对外的农地国土主权或所有权,内化为政府的国土资源的“管理权”和农民(包括村社共有)劳动创业的“财产权”,前者包括立法权、农田用途和生态保护等规划与管控权、税收调控权和违法惩处权;后者是公权之外的农民创业劳动获得的土地财产权,即承包经营权、租赁、收益权、继承权、处置权、征收补偿权等财产权益;二者对等平行,互不统属,相互制约,独立行权,政府管控权与农民财产权双方权益边界清晰,各行其权,有序牵动金融、科技、保险等市场服务和市民化,聚焦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4.政府应着力优化家庭农场发展二项职能。对家庭农场发展,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中经济发展的主导者,政府的服务功能及其推动的社会化服务是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论文《家庭农场主体地位》和《金融错配视角下小微企业金融解困与对策研究》等认为,当前关于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功能的研究和建议已多如牛毛,政策实践也有诸多成效,这些已无须重复论述,关键问题要在落实前述农民土地权益到位的同时,着力优化政府二项服务职能:(1)承担国家农业生产保障和农业基本建设的成本财政投入:农业是弱势产业和国家社会综合协调发展不可或缺的特殊产业;各国政府都以不同程度的各种财政补贴和农田基本建设投入加以扶持。我国虽然也有各种农业生产补贴和近年加大对农业基本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大投入,但远不如德、日、韩、美等国。目前要在优化各种生产性补贴使用效果和逐步提加大农业生产保障和基础性建设投入的同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家庭农场提供市场经济下的合理补偿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2)建议改变长期习惯以周期性政府行政干预缓解农村金融困局思维,转而重视家庭农场与民间借贷资本的天然内生关系及融资优势,解除民间金融市场管制壁垒,重点发展农村金融合作组织,解放民间及农民资本,有效发挥民营金融机构与传统民间借贷的作用让农民在家门口将自己资金集中起来,成为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需求的主渠道。

该课题成果的学术价值:表现在《家庭农场:中国农业发展史上的内生优选经营模式》《近百年中国共产党农地权益改革的探索》等6篇论文及两篇调研报告所论证的:家庭农场是中国二千多年农业发展史的内生优选模式、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与新型经营主体中的主体地位和将国家农地权益内化为两权平等行权的政府国土资源管控权和农民创业的财产权;应用价值:体现在家庭农场界定研究的“定义”与“具体界定”的深化、农地改革“权益制”的深化和农村金融视野主要转向资金充裕的民间融资等建议;社会影响与效益:体现在论文分别为《新华文摘》(2次)《体制改革》(2次)《经济史》《经济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历史学文摘》《农业经济研究》等重要学术刊物转载9次,有二篇调研报告先后获得江西省二位时任省长的肯定性签批和职能部门的政策决策吸收;其中一篇《当前农村土地确权应聚焦三个层面》为人民日报《内部参阅》201429期置于封面要目,以发至全国厅局级领导参阅。

鉴于该课题上述成绩,科规划办20188月批准课题免于鉴定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