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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摘》要目栏转载生态中心杨丽琼经济史重要论文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2-03-01  点击:

 

财富与剥削理论在苏维埃革命中

的演变与启示

原载《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第11期

转载于《新华文摘》2012年第4期

原文14000字(包括论文注释),转载正文11000字

   生态文明与现代中国研究中心杨丽琼副教授发表在《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11期的《财富与剥削在苏维埃革命划分阶级中的演变及启示――以中央苏区为例》一文,被《新华文摘》2012年4期以正文11000字全文转载并列入封面要目。
   该文通过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央苏区在摧毁旧的剥削社会和建设苏维埃新社会的革命探索的分析,认为中国共产党该时期
应用价值创造及阶级剥削理论的改革实践,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先是以财富多寡来论阶级剥削,同时推行共产平分财富的政策;继而以革命前是否“劳动”与形成“剥削关系”来区别阶级剥削与处置财富分配,重点关注保护中下层劳动者的财富;最后则将创造财富中的“劳动”及其“剥削关系”计量化,进一步保障保障此前土地革命中受到打击的中农、贫农劳动者的财产。这三个阶段对马克思主义有关价值与财富创造及阶级剥削理论的应用,既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立足解放与保护广大劳苦大众的理想追求,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革命中实现革命理想的艰辛探索。然而,仅就苏维埃革命的认识与改革实践而言,当年的实践存在如何全面分析财富创造要素和合理解决收入公平等三大需要日后解决的问题:一是在认识阶级剥削与处置社会财富时,农民生产、生活中一些重要的“具体劳动”,如“耘禾、种菜、锄草、下肥等”田间管理劳动,艰辛的“赶墟”或“赶集”( 挑担穿行于集市买卖农副产品与农资)劳动和家务劳动等等“具体劳动”没有得到重视,被计为没有劳动或“不劳动”;而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人类劳动可区分为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一般劳动,或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或“抽象劳动”是创造商品交换价值的源泉,而“社会一般劳动”和“具体劳动”,则是广义上的商品使用价值的源泉之一;然而,与“社会必要劳动”、“抽象劳动”相比较,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或“一般劳动”,对于一般民众的生产、生活则显得更为具体与实际甚至重要;如农民的这些重要的“具体劳动”,在财富创造中没能得到应有认可,且不能成为是财产处置或财富分配的要素,那将影响对社会财富保障的公正合理性;二是将主要体现脑力劳动的工商业经营与各种生产要素的经营管理排除出劳动属性之外;三是立足在生产经营领域一次性解决社会差别与平等公平问题。这三个问题,曾经在随后的革命与建设中长期影响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化,推动共产党人不断地进行探索与实践。

    价值与财富创造及其剥削理论在苏维埃革命及其中央苏区的应用与实践,既体现了幼年时期中共理论探索的勇气与认识水平及其经验教训,也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及其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脚步。然而,就目前史学界关于近百年社会财产制度改革史的研究来看,则仍然停留于传统革命的价值创造和剥削理论之中,无法对近百年中国经济社会变革进程给予具有说服力的准确解释,导致苏维埃时代的变革与当前改革发展的研究无法形成历史逻辑的对接,既影响历史经验教训的准确总结与执政思维的及时转变,也继续影响着当前民众对价值与财富创造和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认识的清理,进而又影响广大民众对改革开放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观及其分配政策的准确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