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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锐教授农地产权制度选择研究教育部课题结项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0-12-20  点击:

    温锐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农村土地土地产权制度选择比较与创新――以近百年赣南闽西土地制度改革实证为例》,历时3年,于2010年10月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成果由发表在《经济学动态》《中国党史研究》等刊物上的5篇论文组成。
    针对学界关于苏区革命前赣南闽西边区地租高达50-80%的传统结论,温锐教授及课题组通过实证调研与论证,得出传统结论数据实际仅是农地一季即“正产量”的比率;而边区耕地二熟“副产”十分普及,其收获量可达“正产量”的50%,因此,革命前名义地租为57.8%,实际地租则为38.5%。它突破了传统结论,论证了传统乡村通行的农地制度及其租佃经营,并非就是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封建经济制度,为重新认识“平分土地”政策提供了新视角。
    针对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中,学界长期将平分土地误认为是农民主体意志的问题,温锐教授及课题组通过史实梳理与分析,论证了反复平分土地与农民传统意识相违,并非农民主体意志的选择;由于平分土地的冲击和传统理论的误区,《兴国土地法》对“没收一切土地” 错误政策的改正并没落实,更没能实现“原则性改正”;“地权农有” 在实践中被平分土地否定,既存在理论缺失,又主要立足策略考虑,自然难以实现;农民土地权益长期难以保障,关键是对农民财产权的忽视,进而也长期遮蔽了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创新视野。总结近百年农村土地改革的经验与教训,有助于走出近百年来反复平分农民土地及其财产的历史惯性,对推动乡村财产权权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立足对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五”以来学界对近百年尤其是新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革史研究成果的全面梳理,温锐教授及课题组发现学界虽在农地产权主体缺失、权益模糊和农民被严重侵权等问题具有共识,但在正视并确认农地原本就是农民的事实和将农村土地产权明晰与国家监控、规模经营、两极分化、社会保障相对立等问题上,存在许多似是而非的盲点或共同的认识障碍,导致了国有、私有、三级所有、集体所有等四种改革方案之纷争。研究就认识障碍与纷争的产生逐一进行辩证后,提出“二级多元确权”改革创新方案,在确保改革开放中农民已获得的成果基础上,通过强化国家国土资源权和农民具体财产权,实现产权清晰、相互制衡和农村经济要素多元流转,全面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 
   上述成果是温锐教授长期构建的“动态开发小农”理论的组成部分,发表后为众多网站转载,相关观点为广泛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