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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锐/周海燕:强制性制度供给与诱致性市场创新互动——1927-1937年中国农村改革及启示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5-09-18  点击:

      刚刚出版的《新华文摘》2015年第17期,全文(除注释与提要外)转载了温锐教授与博士生周海燕在《江西社会科学》第4期共同发表的《强制性制度供给与诱致性市场创新互动——1927-1937年中国农村改革及启示》一文。同时,本期封面,将该文置于专栏要目。
      该文认为,关于国民政府1927-1937年间推进农村改革的既有研究,形成了主体否定说、市场肯定说二种评价,均未准确认识国民政府在改革中的正面作用及其与市场创新的关系。文章从政府强制性制度供给与诱致性市场创新相结合的视角,阐述了国民政府通过保护农民土地财产私有权、优化租佃与田赋制度和保护资源与改进农田水利建设、农业金融支持政策、发展合作社及农民组织与科技支持等强制性制度供给,引导整个农村改革;城乡市场则借助政府的制度供给及其创新空间,拓展农村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多元流动,发展家庭农场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及农业公司,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及其二三产业逐渐转移,构建现代金融、合作社、农会组织对农科技术推广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体系,激发了民间力量推进乡村建设的示范引领效应,组合成诱致性系列市场创新;这一双向互动的农村改革,不仅在特定战乱年代促进了农产品的相对丰富、城乡市场的相对繁荣,为民国时期经济的第二次黄金期奠定了基础,也为当前中国农村深化改革和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如何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发展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挥民间力量与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等,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教训。